撰文:曼昆区块链团队
在《数字货币:货币革命进行时》一书中,作者对数字货币的应用场景和发展前景进行了全面的讲解,得出两条在我看来非常有洞见的结论:
第一点,加密数字货币最有价值的两个领域是跨境支付和投资。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主流数字货币,因为交易速度太慢、交易成本太高,显然不适合在境内的小额支付,在大额的、跨国支付才是其大显身手之处,而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价格稳定的稳定币才是首选,而非剧烈波动的各种项目币。作为1.0区块链的成功代表,比特币也将逐渐丧失其货币属性,而成为现有股票等投资产品的补充。
第二点,现有的加密数字货币之所以会成功,是因为它放弃了许多初心。技术宅和密码朋克们倡导的去中心化、去监管化等非政府主义渐行渐远,越来越多的区块链项目和创业公司都在主动的向中心化的、主权国家来靠拢,加密数字货币正与旧的货币体系融为一体,被银行采用,并受到政府监管。用自由的牺牲来换取生存空间的之地。
而在众多区块链项目和创业公司主动寻求上岸、拥抱监管的过程中,有一个点是绕不过去的,那便是税收。
和不少其他国家明确对于数字货币征收税不同,中国对于数字货币的税收问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想要,但又不好意思要,但最近好像情况“略有改变”。
区块链行业知名媒体“吴说”关于中国数字货币征税的两个爆料消息,第一条是2023年1月6日,说某大户在2022年初就被要求稽查个人所得税。
后者则更加劲爆,说某数字货币交易所向中国税务机关提供客户信息,一些大客户已经被要求征税。
对于小道消息的真伪,红林律师不去考证,毕竟在币圈内待久了的朋友,对这类消息是懂的都懂。
但这样的新闻能够释放出什么样的信号呢?是中国要将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合法化吗?中国公民未来可以名正言顺地持有比特币了吗?
红林律师的个人观点是:有DC/EP数字人民币这样的根正苗红又嗷嗷待哺的数字货币存在,中国短期之内显然没有承认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合法性的动力和必要。
首先是小道消息本身的理解层面,对于该两个小道消息,红林律师的猜测是:该被税务局盯上的持币大户,其持有的数字货币应该是来自其挖矿或者某些区块链项目的经营收益,而往往这些大户都是以公司为经营主体在运营,因此当地税务部门完全是可以从合法的框架下,按照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个人已经结算为法币的收益来进行纳税的缴纳。
而后者,也完全可能是部门被税务局重点监控的人员出现了异常的或者来路不清的资金,这个时候税务部门向交易所要求协助调查,也是常规操作。毕竟任何中国国籍的人士,在境内或境外取得的收入,都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持类似观点的也不仅是红林律师个人,早在2021年10月,国税总局旗下中国税务报刊登文章《防范虚拟货币带来的税收风险》,一定程度上能够代表税务部门的立场。
我摘选两段帮大家翻译翻译什么叫惊喜。
“境外交易所此前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的服务,可以视为“法无明文禁止”,但必须按照我国税法,就其从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翻译成大白话便是:中国法律之前不禁止你干这事,那么你赚的就是干净钱,是干净钱就得去缴税。
“尽管我国当前对虚拟货币形式的非法金融活动进行了严格限制,但是从当前情况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全球范围内的交易很难在短时间内消失……在当前法律框架内,我国对于个人持有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并未禁止……因此我国应完善相关财产申报登记机制,对持有大量虚拟货币的用户进行实名登记与动态追踪。在罚没收缴、重组并购、破产清算等司法领域,要对虚拟货币的处置方式予以明确,避免国家税款流失。”
翻译成大白话便是:既然不好管,管不住,来都来了,该收还得收,赚点是点。
对数字货币征税不单单是税务部门有需求,持币的朋友或许也有需求。此前不止从一位资深数字资产持有者的嘴里听到:国家要是对我们手里的币来征税,我也认,至少这钱是干净的!
有人想给,但税务局未必敢收。税务部门想从数字货币的收益中分一波羹,显然也并非那么容易。最简单的,征税的合法性依据得有吧?征税的金额标准得明确吧?说是投资收益,那投资收益是按照币本位还是按照法币本位?
税务局征税,肯定没办法征收比特币。如果按照法币本位来计算,显然又涉嫌违背了2021年《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第1条第1款: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通知》第1条第2款更是进一步说“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税务局如果以币换算为等价人民币来征税,是不是变相为数字货币来定价?这“定价服务”的擦边球到底给打还是不给打?这年头,赚钱点,谁都不容易。税务局要从持币的人手里头分走一部分,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政策问题可不少。
如果真的是潮流不可阻挡,要对虚拟货币进行征税,或许也会像本文开篇提到的那本书所言,将数字货币视为一种新型的合规的投资品,有投资收益时,税务局便可名正言顺的掺和一脚。
山雨欲来风满楼,对于我们普通的持币观众来说,数字货币征税这事,我们做到心里有数,耐心静待花开即可。
作者:刘红林律师
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公司法律师、关注区块链数字行业。刘红林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刘红林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律实务,包含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及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刘红林律师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担任全球区块链创新50强项目评选法律顾问,为多个知名区块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联系方式:15214316016
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
成立于2015年,是中国首家专注新经济、深耕区块链行业的精品律师事务所。曼昆团队成员拥有独特的多元化行业背景,团队成员来自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国家司法机关、互联网科技公司、加密资产机构、区块链行业智库等。曼昆总部位于上海市凯德虹口商业中心28楼,立足上海,服务全球。2022年,曼昆律师事务所与新加坡知名区块链律师团队达成战略合作,围绕Web3.0合规研究、区块链市场营销、区块链法律人才培养、全球客户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为中国、新加坡、迪拜三地的Web3.0创新公司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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