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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意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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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eFi由“Game”+“DeFi”组成,是一种以游戏为载体的去中心化金融模式。这类基于区块链技术运行的游戏被称为“链游”,通过“Play-to-Earn”的特性吸引广大玩家参与其中,最终形成一套由游戏代币、市场通用代币和NFT构成的经济系统。

常见的链游项目一般会有发布自己的代币作为“游戏币”在游戏中使用,这一点同Web2.0时代的传统游戏类似。但不同之处在于,链游中的代币可以和USDT、ETH等市场通用代币兑换,进而同法币兑换,实现与现实资产的连结,让玩家达到“Play-to-Earn”的目的。基于这种逻辑基础,广大链游项目采用了不同的具体运营策略,这就引出了下文的链游分类。

 一.基于代币模式的分类

(一)单代币模式

单代币模式的链游项目中只有一种代币作为统一的游戏代币,整个游戏中的经济循环都靠这种代币维持。具体而言,这种模式下玩家投入、产出的可能是游戏代币,也可能是USDT、ETH等市场通用的价值币,而根据投入、产出的代币类型,单代币模式又可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1.“金本位进+币本位出”

这种模式下,游戏玩家使用USDT等市场通用币购买游戏NFT进入游戏,并通过参与游戏产出游戏代币。该模式的特点在于其入场门槛固定,收益随币价波动,往往初期涨幅高,但生命周期相对短。该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基于ARPG主题的卡牌游戏Hashland。

2.“金本位进+金本位出”

和第一种模式类似,该模式下玩家同样使用市场通用的价值币购买游戏NFT进入游戏,但项目方以市场通用币作为玩家游戏产出的衡量标准,并据此计算出相应的游戏代币的数量作为给予玩家的奖励。这种模式旨在克服第一种模式中因币价波动导致收益波动的问题,相较于后者其入场门槛和收益日产更加固定,生命周期也更长。然而,这种模式下项目方一般都会对游戏代币设定锁定期,玩家无法立即提取其产出的游戏代币,一周甚至更长时间的锁定期显著增加了玩家收益的不稳定性。该模式的典型代表是曾在币安链上大火的Valkyr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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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kyrio游戏画面)

3.“币本位进+币本位出”

该模式中,玩家需要先购买游戏代币作为进入游戏的门槛,玩家再通过参与游戏产出游戏代币。这种模式下,游戏的入场门槛和收益都随币价波动,容易暴涨暴跌,生命周期短,是典型创造“暴富”的项目。典型例子是“可怕的元兽”Raca,该项目开始时候因埃隆.马斯克的支持,新玩家不断涌入并通过越来越高的价格购买元兽NFT,老玩家又不断拉新玩家入场以从其入场费中吸血。

(二)双代币模式

双代币模型的游戏代币有两种,可称为母币和子币,大多数该模式的游戏都以产出子币为主,母币为辅。双币模式的出现是为了通过新的子币承接原来单代币母币的抛压,解决传统单代币模式生命周期短的问题。最典型的例子是链游界的老大哥“阿蟹”Axie,Axie一开始是单币模式,只有AXS一种游戏代币。2020年,项目方为了转移AXS的抛压,引入的了子币SLP,通过这种方法避免了游戏项目走向币价下跌、玩家退场的死亡螺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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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ie游戏画面)

二.基于游戏机制的分类

(一)“通胀类”

该类型链游的代币发行量和玩家参与该游戏的数量挂钩,这种模式下,进入的玩家越多,产生的游戏代币就越多,最后导致游戏代币的通胀和价格下跌。对此项目方往往会通过回购销毁等手段抑制通胀,但分配机制导致该游戏本身无法自行形成平衡,对于运营者会带来诸多挑战。典型代表仍是上面提到的Axie 这类双代币模型游戏。

(二)“博弈类”

该模式的链游建立起一套稳定的博弈类玩法模型,让玩家相互之间竞争,玩家可以赢取其他玩家的游戏资产,项目方充当提供场所的角色,通过抽水赚钱。但这种链游需要设计很精确的博弈机制,保证不会应少数实力突出的玩家的存在而打破游戏平衡,导致玩家流失。加之这种模式的项目比较慢热,因此目前市场上的博弈类链游并不多见。

三.GameFi在我国的法律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第二条指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可见,我国目前的监管政策对包括GameFi在内的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以非法金融活动予以界定,对于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则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而言,相关刑法罪名可能包括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开设赌场罪等。

(一)刑事法律风险

1.非法经营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2008年《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证监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经营证券业务,必须经过证监会批准,否则将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涉嫌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GameFi中进行的ICO可能被认定为一种证券发行行为,一款链游一旦被认定为是非法证券活动交易平台,则存在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刑事风险。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些通胀累链游项目存在生命周期短、币价暴涨暴跌的特点,其本质可能是在短时间内通过营销和噱头吸引大量新玩家购买游戏代币,从而达到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目的。

3.集资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可能存在GameFi项目方以非法占有为玩家数字资产为目的,向玩家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诱使玩家参与游戏并投入资金,实际却并未履行前述承诺,涉及数额较大构成集资诈骗罪。

4.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般而言GameFi项目需要购买平台代币、NFT和其他道具等才能参与游戏,而如果项目方采用传销手段发展游戏玩家,就有可能发展成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具体而言,项目方可能设置层级性返利的推广规则,老玩家作为上线可以通过分享链接、发送邀请码等方式发展下线的新玩家,老玩家除了可以获得新玩家初始充值的分成,还能按一定比例获取新玩家在游戏过程中赚得的收益,并且该返利可以进行层级性传递,这样的模式则符合传销的层级性和返利性的特点,可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5.开设赌场罪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对于赌博行为的认定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因此,虽然开设具有博弈性质的游戏平台的行为本身不构成开设赌场,但是如果游戏平台具备游戏代币的提现功能,则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上文中提到的博弈型GameFi便存在这种风险,虽然参与这种游戏的玩家不会直接从其他玩家手中赢取法币,也无法直接通过游戏平台将游戏代币兑换为法币,但这一类的游戏代币同其他市场通用代币具有高度的流通性,进而与法币存在高度的流通性,玩家赢取的游戏代币可以非常容易地在虚拟货币交易所兑换为人民币或美元。因此经营这类GameFi项目有可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

(二)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我国“NFT第一案”——深圳奇策迭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杭州原与宙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2022)浙01民终5272号)的一审判决中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NFT交易模式本质上属于以数字化内容为交易内容的买卖关系,购买者所获得的是一项财产权益,并非对一项数字财产的使用许可,亦非对一项知识产权的转让或许可授权。NFT数字作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出售转让该类作品的结果是在不同的民事主体之间移转财产性权益,并非移转物权,故其虽能产生类似于“交付”的后果,但未落入传统发行权的权项范围。

因此,当玩家在GameFi中取得以NFT形式存在的虚拟资产时,这些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NFT的著作权仍属于其创作者,玩家拥有的NFT的著作权并不会随着所有权的变化而发生转移。如果玩家对该NFT形式虚拟资产存在复制等行为,则可能侵犯其创作者的著作权。同时,游戏项目方也应注意游戏中NFT的内容是否已经获得相应著作权权利人的授权及授权使用范围,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三)涉及信息的法律风险

从宏观上,一款游戏自身的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其反应的信息不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公序良俗相违背,不得传播色情、反动、暴力、赌博等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信息。从微观上,GameFi不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对于需要收集玩家个人信息的GameFi,游戏项目方需注意数据合规的问题,保证对于个人信息的使用和管理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规定,通过合法的方式收集、利用玩家信息并做到妥善管理和保存。

四.总结

对于大多数GameFi项目而言,其表面上是虚拟货币、NFT等虚拟资产与游戏的结合,但本质是一种通过游戏方式运行的去中心化金融活动。GameFi的类型虽然多种多样,但本质无非是不同模型的DeFi。复杂多变的GameFi项目让市场充满活力和机遇的同时也给违法犯罪提供了隐藏的空间。作为项目方,应熟知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建立起完善的合规管理机制。作为玩家,要学会从琳琅满目的GameFi项目中识别出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项目,在保护好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之上实现“Play-to-Earn”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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